问题 | 离婚三金是否应该归还男方 |
释义 | 彩礼一般作为给女方的礼物,不用退。但如果符合以下情况,法院应该支持返还:未登记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支付导致生活困难。需要具体判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而言,三金是作为彩礼给予女方的,不需要退还。但是,如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并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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