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证加配偶名字有必要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按照法律规定,任何财产的所有权都可以是多个人共享的。也就是说,房屋的所有权人并不只能是一个,只要当事人愿意,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可以是几个人共同享有。因此,当事人在结婚后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房产证上加名字是有用的,也是合法有效的。该行为也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把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配偶的行为。产权登记变更后,该行为不可撤销。如果房子属于按揭房,要想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赠与方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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