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存货当期的抵销处理 |
释义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以及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两个条件时,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不满足两个条件之一时,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下,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基础,并同时确认交换损益;在以账面价值计量的情况下,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基础,且无论是否涉及补价均不确认交换损益。就整个集团而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只是存货及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内部流转或调拨,既不会使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发生增减,也不会产生交换损益。故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将交换双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相比发生增减变化的部分及产生的交换损益予以抵销。 [例3]甲公司和其母公司乙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以一台全新设备换入乙公司存货,存货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计税价值为100万元,甲公司设备的账面价值127万元,计税价格为127万元。该存货和设备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考试大助你成功 甲公司换入存货的入账价值=127-17=110(万元) 乙公司换入设备的入账价值=100+17=117(万元) 甲公司换入存货的入账价值(110万元)比其原账面价值(100万元)高10万元。乙公司换入设备的入账价值(117万元)比其原账面价值(127万元)低10万元。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将该差额予以抵销,抵销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100000 贷:存货100000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对于存在大量性质类似且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金融资产的企业,在考虑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时,应当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也可以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外币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先按外币确定,在计量减值时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反映的金额。该项金额小于相关外币金额资产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账面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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