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费用组成情况 |
| 释义 | 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国际局预收商标注册国际费用。费用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国际费用包括:(单独:瑞士法郎) 1、基本费。又称基础注册费,凡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其成员国,必须要缴纳此项费用。标准:653瑞士法郎。 2、附加注册费。超过3类以上的每类商品和服务应缴纳的附加费用。标准:73*超出类别数。 3、补充注册费。不需要缴单独规费的每个缔约方。标准:73*每个缔约方。 4、单独规费。纯议定书缔约方自行规定的单独规费的标准。详见附表二,随时会有调整(根据国际局受理当日标准为准) 如果没有缴纳上述费用,国际注册视为撤回或放弃。 国内费用包括:(单位:人民币) 1、国家商标局的手续费、翻译费:580元。 2、国内代理费。标准:XXXXXX/XX国家,超出加收XXX。 二、纯议定书单独规费表 一、商标续展流程及费用 商标续展流程: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具体说明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因此,尚处在异议、异议复审、异议复审诉讼中的商标,已到商标续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商标局将根据异议、异议复审或诉讼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核准续展,如商标最终被不予核准注册,商标局将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申请费用可以办理退还。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商标续展流程(三)缴纳续展规费 每件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商标续展费用: 如果是在商标期满前12个月续展,商标续展注册费用是2000元,如果是在商标期满后6个月内(也叫宽展期)需多缴500元官费,即2500元官费。如果你需要委托代理机构代理办理,还需交一定的代理费用的,代理费用根据各代理机构的资质水平及服务质量等不同而不同,一般在500-1000元内。 二、海外商标注册的要求有哪些? 1、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如果没有,应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如果没有住所,申请人应有我国国籍。非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国民,若在我国有其合资或独资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2、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注册;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或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 3、国际注册申请应与国家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内容一致。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商标应与国内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所报的商品和服务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不超过国内申请或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如果国内申请或注册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同一商标,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可提交一份国际注册申请,将国内所报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按类别顺序填写在该国际注册申请书上。 4、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声明要求优先权。申请人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如果与国内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相隔时间未超过六个月,那么申请人在提出国际注册申请时,可要求优先权,但应提供国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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