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怎样承担责任 |
释义 | 可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偿,对于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合法债务,继承人有义务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的范围内偿还。 当保证人偿还债务人的欠款之后,有权向借款人的继承人追偿,但要在债务人的遗产范围内追偿。 也可以向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其中一个连带保证人先行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享有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权利,但应首先向债务人追偿,如主债务人清偿不能的,再由其他连带保证人在前者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偿付。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有责任。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为消灭,债务未消灭担保人就仍然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至于担保责任如何承担要根据约定确定,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还有没有责任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有责任。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为消灭,债务未消灭担保人就仍然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至于担保责任如何承担要根据约定确定,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死了谁承担责任,担保人死亡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1、假如保证人死亡时,主债务未到期,保证责任还未发生,则保证人享有死亡抗辩权,其遗产不能用来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死亡时保证义务随之消灭,若此时保证义务还未转化为保证责任,保证人的继承人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2、假如保证人死亡时,主债务已到期,保证责任已经发生,则保证人不享有死亡抗辩权,其遗产应当用来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务担保人需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人承担何种责任要视担保条款而定。担保责任分别有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被担保人的担保义务,其可直接将担保人直接起诉)和一般保证责任(即先向被担保人求偿,不足部分由保证人补足,如需起诉,其需先向被担保人起诉。被担保人逃跑并不影响起诉,法院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也可以据此申请强制执行。 债务人死亡还要承担责任吗?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务人死亡还要承担责任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债务人死亡还要承担责任吗? 债务人死亡的,由以下人员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债务人配偶。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配偶索要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继承人。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权人可向继承人索要债务,继承人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 担保人。债务有担保人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债务。 二、诉讼追债要准备哪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于债务人死亡之后的债务应当如何处理,可能并不是特别的了解,这是需要分为不同的情况来判断的,比如说债务人死亡的,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的配偶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存在继承等情况,继承人需要在继承的份额范围之内承担责任。 找不到债务人可以去父母家不 一、找不到债务人可以去父母家不? 一般是不可以的,父母没有义务给当事人还债,找不到债务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配偶追债。 2、有担保人的,可以要求担保人还。 3、若债务人失踪满两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债务人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可以要求债务人的财产保管人履行还债义务。 4、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满足法定条件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 二、找不到债务人法院可以缺席审判吗? 可以,民事诉讼中适用缺席审判的案件包括: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找不到债务人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找不到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拒不还钱等情形下,债务人的父母是没有还债义务的,如果个人联系不到债务人,可以通过债务人的父母及其他亲朋好友寻找债务人的下落。在不违反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找不到债务人可以去父母家打听债务人的下落,但不能强行要求其父母还债。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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