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以后孩子可以一起抚养吗? |
释义 | 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明确规定了,夫妻协议共同抚养子女是准许的,但是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而且要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未婚生子哺乳期男方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未婚生子,孩子在哺乳期,如果女方存在不适宜直接抚养子女的情形,男方能争取到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二、负担了债务能不能冲抵赡养费 负担了债务一般不能冲抵抚养费。抚养费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尽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三、离婚孩子大学生学费是谁出 离婚后,上大学的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的,对父母没有强制抚养的义务,此时学费由父母自愿承担;上大学的孩子尚未满18周岁的,按父母双方的约定进行学费的承担,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负担部分或者全部学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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