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遗嘱不公证是否生效民法典中 |
释义 | 房产遗嘱不公证也有效。遗嘱的有效形式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口头和录音遗嘱。但代书、口头或录音遗嘱需要有2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公证后的遗嘱可以变更或撤销,但只有遗嘱人本人能向原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法律分析 一、房产遗嘱不公证是否生效民法典中 规定,房产遗嘱未经公证也有效的。只要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就是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有效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5种。其中,以代书、口头或者录音的方式立遗嘱,还必须有2个以上的见证人(与受嘱人无关人员)在场见证,否则所立遗嘱无效。故立的遗嘱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和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房产继承遗嘱公证后还可以更改吗 民法典规定房产继承遗嘱公证后还可以更改。 公证后的遗嘱,遗嘱人(老人)能悔改。 遗嘱人可以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遗嘱,但因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所以公证遗嘱的变更撤销有特定的规定: 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只有遗嘱人本人向原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变更或撤销申请,其他人一般是不能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产遗嘱不公证也是有效的。遗嘱的有效形式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口头和录音5种。其中,代书、口头或录音的遗嘱还需要有2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只要遗嘱符合规定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公证后的遗嘱可以变更或撤销,但需要遗嘱人本人向原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根据民法典规定,若立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以最后一份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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