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使用假币的立案标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假币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将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使用假币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拓展延伸 使用假币的立案标准:法律规定与刑事责任 使用假币的立案标准是指在刑事法律体系中,对于涉及使用假币的案件,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要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使用假币达到一定数额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将构成犯罪,需要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使用假币数额较大或者多次使用假币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伪造、变造、转让、倒卖、传播金融票证罪”,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使用假币数额较小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伪造货币罪”,同样构成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对于使用假币的案件,立案标准是根据假币数额、使用次数以及社会危害性来进行判断和界定的,以此来决定是否构成犯罪,并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结语 使用假币的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来确定的。根据该解释,持有、使用明知是假币,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使用假币的行为将被定为犯罪并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罚。因此,对于涉及使用假币的案件,必须根据数额大小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进而决定是否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九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票据欺诈行为的行政责任】有前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规范票据行为,保障票据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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