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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遗嘱去哪办理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公证程序规则》之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因此如果需要公证遗嘱,应当在立遗嘱人经常居住地或者是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并且进行遗嘱公证,原则上只能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一、老人立遗嘱如何公证
    1、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材料。
    3、申请受理,发通知单。
    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4、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
    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5、报审批
    6、制作公证书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7、发放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放弃继承权公证怎么办理
    放弃继承权公证流程:
    1、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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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4: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