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不是法定继承人能继承遗产吗 |
释义 | 哪些,不是法定继承人能继承遗产吗?(一)一定条件的人可以继承遗产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民法典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二)受遗赠可以获得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三)遗嘱继承可以继承遗产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可立遗嘱将遗产分配给非继承人以外的人。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是比较多的,包括他的父母、子女、配偶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但这其中又要具体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因此,并不是只要属于法定继承人就能继承遗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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