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目前成都办理居住证的新政策,想要办理成都居住证,需要提前6个月在居住地办理暂住登记或“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流动人口信息申报登记。 1、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一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明细表原件; 7、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提供)。按揭购买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证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由此可见,成都买房落户政策的相关条件主要分为两个,一是房子的大小,二就是相关社保以及居住证的年限问题。虽然落户政策看上去比较严苛,但是实际上成都市除了购买房屋落户政策之外还出台了大学生本科毕业落户等等政策。 一、成都市户口迁移规定是什么 (一)办事规程: 1、被申请人自愿到我市落户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 (二)所需材料: 前置条件:本市居民可在本人及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1、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已有户口的提供)(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6、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三)收费标准: 居民户口簿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6元/本)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四)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五)办事机构: 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六)办公地址: 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