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有未分割财产办理标准: 1、离婚协议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登记后,一方在离婚协议中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登记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让、出售、损害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再次分割或者处理债务。诉讼离婚后,由于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无权要求法院生效后涉及的财产重新分割。然而,在特殊情况下,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法律规定了救济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