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哺乳期可以离婚。女方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离婚,只要女方认为其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同配偶继续生活,随时可以与配偶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女方应当向法院起诉离婚,并提交起诉状。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男方无特殊情况的,不能在女方哺乳期时提出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