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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关闭赔偿金怎么算
释义
    

法律主观:
    


    一、公司开除赔偿金怎么算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劳动合同法》 辞退补偿 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 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一)事先通知工会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上报劳动部门,即工会对用人单位裁员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若用人单位违法或违约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要将处理的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即工会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共决权,在不合法或不合理时有权否定,且对再处理结果的进一步的知情权。
    (二)通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书面通知且送达劳动者,否则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生效。
    (三)用人单位内部的程序
    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中,针对劳动者违规违纪、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必须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和确认客观事实,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让其确认或提出异议。在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之前必须收集充分的证据,在此以如何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为例,阐述举证要求。
    1、如何收集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证据
    现实生活中此类案件情况千差万别,因此违规违纪证据各不相同,不可能公式般的套用。通常下列形式的资料可作为证据:
    (1)违纪员工的“检讨书”、“求情书”、“申辩书”、“违纪情况说明”等等;
    (2)有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的违纪记录、处罚通知书等;
    (3)其他员工及知情者的证词;
    (4)有关事件涉及的物证(如被损坏的生产设备,如物证不方便保留,则拍摄清楚的照片,同时照片上还应当显示时间年月日时);
    (5)有关视听资料(如当事人陈述事件的录音、录像);
    (6)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记录及证明等。
    书面证据是最有力的证据,尤其是有违纪员工签字的书面证据,应尽收集和保留。
    2、收集证据的方法:
    (1)建立日常书面行文制度和档案保管制度;
    (2)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的违纪行为,应注意平时记录在案;
    (3)对有违法行为(如赌博、盗窃、打架、吸毒等)的员工,可以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结论或者记录,就是有力的证据。
    (四)特殊程序
    特殊程序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不同而有所区别。如员工因不能胜任原来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必须事先为劳动者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为劳动者培训或调岗; 情势变更 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等等。
    (五)后义务程序
    用人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的证明,并有义务在15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材料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公司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公司要依法赔偿开除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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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