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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登记的不予登记情形有哪些
释义
    办理结婚登记的流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四)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五)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六)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七)颁发结婚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不予登记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 非双方自愿的;(三) 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 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非自愿的;3、已有配偶的;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非自愿结婚的;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怎么办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不予登记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登记结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该内容由 王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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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8: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