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迁营业执照的赔偿方式 |
释义 | 《城镇拆迁补偿条例》规定,无论营业执照与否,根据我国法律,拆迁时应给予合理补偿,包括房屋本身价值、临时安置、搬迁费、停产停业等。被征收人应获得不低于最近商品房价格的房屋本身价值补偿。市、县级政府还需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跟营业执照关系不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要拆迁您所有的房屋,应当给予您合理补偿。包括房屋本身价值补偿、临时安置补助、搬迁费补偿、停产停业补偿等。其中房屋本身价值补偿不应当低于最近商品房价格。 依据《城镇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拓展延伸 动迁过程中营业执照的损失赔偿机制 动迁过程中,营业执照的损失赔偿机制是指在城市更新、土地征收等动迁活动中,当企业因为动迁而导致营业执照丧失、损坏或无法继续使用时,相关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赔偿措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赔偿方式包括经济补偿、重新办理营业执照、优先安置等。经济补偿是最常见的赔偿方式,包括丧失营业收入、重办手续费用等损失的补偿。重新办理营业执照则是指当营业执照丢失或损坏时,相关部门将提供便利和优先办理手续。优先安置是指给予受影响企业在新址上的优先选址权。这些赔偿机制旨在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动迁活动的顺利进行。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过程中,您作为被征收人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包括房屋本身价值补偿、临时安置补助、搬迁费补偿、停产停业补偿等。其中,房屋本身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最近商品房价格。此外,《城镇拆迁补偿条例》还规定了市、县级政府应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同时,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助和奖励。在动迁过程中,营业执照的损失赔偿机制也得到了法律保护,包括经济补偿、重新办理营业执照、优先安置等方式。这些赔偿机制旨在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动迁活动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条 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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