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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中安置房是老公的女方是否可以分
释义
    夫妻关系期间得到的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可以分。夫妻共同财产指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夫妻平等处理。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需要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分析
    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安置房,则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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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1:4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