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不动产有什么登记程序 |
释义 | 一、继承不动产有什么登记程序 1、继承不动产的登记程序: 2、向房产部门申请过户; 3、提交相关资料; 4、房产部门审核资料; 5、审核无误就会办理过户登记; 6、发放产权证书。 7、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不动产是否也可遗嘱继承 依据我国法律定,被继承人合法取得的不动产,是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理的,所以不动产能否遗嘱继承,要依据公民生前是否合法拥有所有权而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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