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由于不符合婚姻的实质性要求,违反婚姻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可撤销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缺乏婚姻协议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行使; 3、请求权的期限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申请宣告无效,可撤销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申请撤销。 当事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将被消灭,不得要求撤销婚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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