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深圳居住证的条件 |
释义 |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实施,明确规定了居住证办理、持证人权益等方面,突出了“来深要登记,持证享权益”的立法理念。持证人可以享受多项权益,如申领驾驶证、护照、医疗服务等。居住证申请条件包括居住登记和特定条件。 法律分析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实施。作为深圳市创新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一部重要法规,《条例》对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持证人权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突出了“来深要登记,持证享权益”的立法理念。 《条例》实施后,居住证的“含金量”高了,持证人可以享受多项权益。申领居住证要同时符合居住登记连续满12个月和参加社保连续满12个月(或两年内满18个月),并实行每年一签的签注制度。此外,《条例》还首次以地方法规形式建立了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居住登记制度。 【居住证申请条件】 1、深圳市内居住七日以上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办理居住登记。 2、定应当办理居住登记的人员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居住证,申请办理居住证视为办理居住登记。 已满十六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1)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3)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4)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满六十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市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深圳居住证有什么用】 (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 (二)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三)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四)申请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五)申请计划生育基本服务; (六)申请免费婚前健康检查; (七)申请基本殡葬服务补贴; (八)申请开具居住证明及与身份相关的证明; (九)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益。 结语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的正式实施为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带来了重要的法规依据。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持证人权益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要求,强调了来深要登记,持证享权益的理念。居住证的实施提升了其权益的含金量,持证人可以享受多项权益,如办理驾驶证、护照、医疗服务等。此外,条例还建立了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居住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管理机制。通过《条例》的实施,深圳市将更好地管理流动人口,促进社会发展。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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