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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分居期间债务应怎么分
释义
    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
    一、夫妻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二、夫妻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另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资助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出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因此,分居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一方承担。
    夫妻分居期间债务怎么承担
    法律咨询解答
    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首先要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的,由夫妻一方自己承担。
    【风险提醒】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往往是婚姻案件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但是认定需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也需要繁琐的证据事实,普通夫妻缺乏相应知识,就容易出现很多的问题:
    1.以自己的名义贷款,以为不会牵连到妻子,可实际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是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仍要承担
    2.丈夫在外赌博欠下巨款,妻子却不懂,认为这是共同债务,结果将自己共同财产的份额也都赔偿,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3.在认定的过程中,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款的用途是用于共同生活或个人,难以确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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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分居期间债务怎么分担呢?
    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
    一、夫妻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二、夫妻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另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资助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出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因此,分居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一方承担。
    夫妻分居期间债务如何办
    即便夫妻双方已长时间分居,但只要没有办理离婚,双方依旧是夫妻关系。所以说,夫妻分居期间所欠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例如: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等。
    夫妻分居期间债务应该怎样认定
    分居期间个人所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们首先要看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其次,第三人是否明知债务夫妻属于分居阶段,如果不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第三人也明知的话,该债务视为夫妻个人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包括: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欠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
    (五)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六)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
    (七)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分居期间共同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分居,离婚时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
    (1)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2)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
    那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就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
    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该内容由 李红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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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7: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