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政局离婚程序
释义
    民政局离婚程序如下:
    1、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3、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4、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5、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政局离婚需要的资料如下:
    1、如果是协议离婚: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2: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