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有哪些范围 |
释义 | 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有如下范围: 1、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出租人享有留置权; 2、债权人应当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务人债务已到履行期; 4、留置财产和债权一般应当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商业留置除外; 5、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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