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有哪些范围
释义
    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有如下范围:
    1、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出租人享有留置权;
    2、债权人应当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务人债务已到履行期;
    4、留置财产和债权一般应当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商业留置除外;
    5、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4: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