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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定损谁做
释义
    (一)在保险公司和物价局的价格认定中心所评估的价格有冲突时,法院只采信物价局的评估。
    (二)乙方在委托物价局做评估是不一定要通知甲方以及甲方保险公司。
    (三)如果甲方不认可乙方的评估结果,可以申请上一级物价部门对价格进行重新评估。
    一、交通事故后车辆定损需要什么条件
    交通事故后车辆定损可找物价局评估损失,因为物价局出具的评估单才具权威性。评估机构说交警队处理完他们就不定损是错误的。交警队只负责认定责任及调解,但不具备评估物损的资格,也无权委托评估,只能指引由当事双方自行委托相关机构评损。
    二、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
    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五)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六)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
    (七)财产直接损失费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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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2: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