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 |
释义 | 一、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1、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4)主观方面为故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什么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什么,需要根据各地的具体规定进行确定。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有人认为起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罪。 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 1、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 2、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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