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是否可以申请延期? |
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有法定延期条件的可以申请延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应当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且无法及时作出决定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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