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门女婿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
释义 | 律师解析: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想离婚的一方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话,女方就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由于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是以夫妻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建议女方要起诉离婚应该注意收集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庭暴力、重婚、赌博、吸毒、感情不和分居等等方面的证据,用以证明两人感情已经破裂且没有和好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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