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的陷阱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注意的陷阱如下: (一)交房时间; (二)房屋面积:对于二手房,面积误差也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这个范围应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三)房屋质量问题; (四)违约条款:在与卖方签订二手房合同时,买方应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卖方的违约责任,并争取双方违约责任的公平和对等; (五)物业管理:在签订物业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看其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或对购房者有欺骗行为。同时应对照物业收费标准仔细核对。标准中没有的收费项目,可要求对方出示有关部门的文件,否则有权拒交; (六)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陷阱。 一、二手房网签要注意什么? 1、查验卖房者的房产证:并不是所有的二手房都可以办理网签手续的,对于购房者而言再进行二手房网签之前首先要确认一下二手房的房产证书是否齐全。买卖双方在网签前,应充分了解协商合同相关条款,需增加条款的可自行添加。买房应到房产局查验卖房者的房产证。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须卖房人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 2、注意合同文本:二手房网签的合同内容应该跟买卖双方签订的纸质合同是一样的,二手房在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同时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3、核对卖房身份证:除了二手房的房产证需要核实之外,卖家的身份购房者也要核实清楚,卖家一定要是二手房的产权人,购买方一定要仔细核对卖房身份证或工商档案中的名称与房产证上的房屋人是否是一致。 4、网上签约注意保护:进行网上签约这一流程,买卖双方都是有自己的网签账号的,网签时,购房者要注意设置网签,一定要妥善保存,在双方对合同条款确认无误、签订保存之后,一定要当场提交备案,并打印《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书》,经双方确认后签字保存。 二、物业管理费纠纷要怎么处理 (一)对于业主无理拒绝交费情形的,应判令业主按照合同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交费的违约责任; (二)对于业主因自身原因未居住房屋并以此为由要求减免物业管理费用的,一般不予支持; (三)对于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致使业主拒绝交费的,则属于物业管理公司违约在先,业主拒绝交物业管理费属于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行为,是依法采取的自我救济手段,这种情况下,可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质量状况,判决驳回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诉讼请求,或者判决减少业主的物业管理费,但应交的维修费用不在此限; (四)对于确因公共费用的分摊不合理导致业主拒绝交费引起的纠纷,应当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合理确定各个业主应分摊费用的基础上,判令相关业主支付其应分摊的物业管理费用和维修费用; (五)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情形,业主因而拒交的,应判决业主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服务项目收费及收费不合理的部分,应予以驳回,同时建议政府价格监督管理机关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规收费予以处罚; (六)对于双方未签订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件,如何处理。由于未订立物业合同,在双方当事人间缺少书面协议来确定权利与义务,诉讼中,业主们会以此作为抗辩理由而拒不同意补交物业管理费用。我们认为对于双方之间虽未签订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但业主事实上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并因此受惠的,这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间已构成事实上物业管理关系。法院根据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可参照政府规定收费标准或同类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判决业主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七)对于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约定请求一并支付滞纳金的,应予支持。滞纳金数额过高的,可以依据欠费方的请求予以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滞纳金一般不应超过欠费金额。此外,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还应注意审查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是否经过物价部门审核,是否明码标价;对特殊服务收费,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否在合同中有约定;对合同约定物业收费可以预收的,其预收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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