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变更或解除时的违约责任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因变更或解约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责任方对该损失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因当事人原因(含订约过错、违约原因和当事人自身其他原因)而变更或解约合同的赔偿责任:如果造成损失,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在双方都无过错的情况下,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应负变更的责任。如果合同的变更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就应根据各自责任的大小,由各自分担相应的责任。因上级机关原因而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原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因当事人上级机关原因而变更合同的,可以归为上述因当事人原因而变更合同内。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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