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鉴定工伤需要多久时间限制?重庆市职业病鉴定的机构在哪里 |
释义 | 一、鉴定工伤需要多久时间限制 一般来说,工伤鉴定所需时间为60天,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个人提交工伤鉴定申请,等待劳动行政部门通知后,工伤职工到指定地点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束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费用可以先自付,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工伤认定结论做出后,劳动者如果伤情确实严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伤害结果,那么很可能会构成伤残。这时候劳动者需要在伤情经治疗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等级鉴定和护理等级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工伤鉴定费用由谁出? 1、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因工伤或者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用由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在申请时先行支付。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上的,鉴定费用由鉴定人所在单位承担。 2、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由个人承担。 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提前支付。 重新评估结论与原评估结论一致,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重新评估结论与评估结论不一致的,评估费用由原评估机构承担。 4、因伤情变化重新申请鉴定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拿到工伤鉴定后,应先看鉴定级别有没有问题。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重庆市职业病鉴定的机构在哪里 重庆只有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出具报告的资格,申请人需要先到一切有鉴定资格的医院检查,检查之后再到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去出报告。 四、劳动者申请职业病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员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用人单位不申请时由利害关系方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职业病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劳动者申请职业病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四)申请职业病工伤认定的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五)职业病工伤认定决定书及送达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重庆市职业病鉴定的机构为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时间内为职工申请职业病鉴定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自行进行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诊断证明书及认定申请书等,如果被认定属于职业病的,受伤职工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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