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出生婴儿落户由婴儿父亲或母亲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婴儿出生证明向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据生育服务证或出生证明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凡无生育服务证或出生证明者,一律不予办理落户手续。而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生证明,有的地区还需要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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