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文读懂→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理解时参考以下要点: 01 劳务报酬包括哪些范围? 津贴、补贴、咨询费、讲课费、稿费等均属劳务报酬范围。 02 投资的收益包括哪些范围? 股票、股份、股权等资本利得属于投资的收益。 03 知识产权的收益包括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险收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04 关于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上述规定,一方继承或者接受赠与所得财产除非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否则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0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什么? 第(五)项规定属概括性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在不断地扩大,目前,夫妻共同财产已由原来简单的生活用品发展到汽车、房产、股票、债券乃至整个公司、企业等,今后还将出现一些新的财产类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6条之规定,个人财产增值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仍然存在两项例外:一是个人财产的孳息,二是个人财产的增值。该第26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黄玉良律师#名律来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