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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要求有哪些,行政复议申请方式是什么
释义
    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要求
    1.认为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违反海关法的行为后,有合并、分立或者其他资产重组情形,海关以原法人、组织作为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且以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组织作为被执行人的,被执行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方式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一)书面申请的,请按下列格式书写:
    1、文书名称(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单位、电话)
    3、被申请人(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4、行政复议请求
    5、事实和理由
    6、行政复议机关名称(如向市政府申请,可写“此致北京市人民政府”)
    7、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8、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二)口头申请的,由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人员当场用“口头申请记录”纸记录: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途径
    2、复议请求
    3、主要事实和理由
    4、被复议机关
    5、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时间
    记录完毕,申请人认为记录无误,签上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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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9:5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