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强制是否构成犯罪? |
释义 | 政府强制拆迁可能构成犯罪,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渎职罪、政府官员非法入侵住宅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拆迁导致人身伤害构成故意伤害罪以及拆迁中故意毁坏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规定,这些行为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政府强制拆迁可以构成犯罪 1、因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是玩忽职守造成恶性强拆事件的发生,可能构成渎职罪。 这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第397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政府官员直接进入被征收人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可能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 这是指未经允许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或经要求退出无故拒不退出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45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3、因政府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及其家人的人身受到伤害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因政府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这是指故意非法地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75条的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尤其徒刑。 结语 政府强制拆迁可能涉及多项犯罪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损害公众利益,可能构成渎职罪。政府官员非法进入被征收人住宅或拒不退出,可能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被征收人及其家人在强制拆迁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此外,政府强制拆除可能导致财物毁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相关刑法规定,这些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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