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合法。劳动者因公负伤的,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因到期而终止的,劳动者依旧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申请一次性发放工伤医疗就业补助款等其他款项。即单位原则上不可因劳动者因公负伤任意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双方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