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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买卖中的退款规定
释义
    二手房买卖能退房的情形有:双方协商一致退房的;卖方未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未经房屋产权人、抵押权人、其他共有人、承租人同意出卖的;房屋被依法查封、限制交易的。相关法律依据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其中包括不符合条件的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司法和行政机关限制房地产权利、共有房地产未经共有人同意等情形。
    法律分析
    二手房买卖能退房的情形有:双方协商一致退房的;卖方未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未经房屋产权人、抵押权人、其他共有人、承租人同意出卖的;房屋被依法查封、限制交易的。
    二手房买卖能退房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二手房交易中的退款权益保障
    在二手房交易中,退款权益保障是为了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项重要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购房者在一定条件下享有退款的权利。例如,如果在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合同中存在重大虚假陈述,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款。此外,在购房过程中,如果卖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交易无法完成,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退款。退款权益保障的设立,有效地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为购房者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购房者在面临退款问题时,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退款程序,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结语
    二手房交易中的退房情形包括:双方协商一致退房、卖方未能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出卖、房屋被查封或限制交易等。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一些房地产不得转让,如不符合条件的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的查封或限制房地产权利等。退款权益保障旨在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购房者在特定条件下享有退款权利。购房者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和退款程序,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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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2: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