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什么情形可能会撤销合同并退房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根据以下情形之一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基于重大误解、欺诈、第三人欺诈、胁迫或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致使合同显失公平。 法律分析 二手房买卖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在以下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4)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根据法律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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