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用人单位无权以此为由扣除劳动者的工资。然而,如果劳动者的辞职行为导致用人单位遭受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需要注意的是,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分析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扣钱不合法。劳动者不能以劳动者辞职为由扣劳动者工资,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合同约定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后是否可以追索未支付薪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有权追索未支付的薪资。无论是员工主动辞职还是雇主解雇,雇主都应按照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结算员工的工资。如果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仍有未支付的薪资,他们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回未支付的薪资。然而,追索未支付薪资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以证明雇主未履行支付义务。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劳动法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有权追索未支付的薪资。无论是员工主动辞职还是雇主解雇,雇主都应按照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结算员工的工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劳动法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