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儿女在遗产分配中所占比例是多少?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应均等分配给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但对于生活困难或有特殊情况的继承人应照顾;尽了被继承人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但未尽义务的可少分或不分;如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不均等分配。遗产分配应一般均等分配给儿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应该平均分得遗产。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该予以照顾。对于尽了被继承人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但未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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