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诈骗形式是什么 |
释义 |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果园、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矿产开发、托管造林等名义。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 一、非法集资六种典型手法 1、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者吸收存款。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另一个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非法吸收资金。 3、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科技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市民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逸。 4、打着“养老”的旗号。有两个突出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加盟投资”。另一个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投入资金。 5、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以毫无价值或者价格低廉的纪念品、纪念钞、邮编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市民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6、假借P2P名义。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款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存款,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如何快速识别 1、看融资合法性 合法的融资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发行股票要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应当在股票交易所交易;销售保险要得到中国保监会批准获取代理人资格;发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债券),要得到财政部批准或中国银监会批准。 2、看宣传方式 是不是通过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获取的集资信息,或者亲戚朋友同事转发转告的信息,包括以各种途径向市民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市民扩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如果是,就要格外小心。 3、看经营模式 投资回报有哪些?有没有实体项目?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集资款用在实体经营项目还是投向不明?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没有项目或者虚构项目,甚至劣质项目都蕴含着巨大风险,市民要注意。 4、看参与集资主体 是不是谁都可以参与,对不特定对象来者不拒。这个时候,也要小心。 二、非法集资的概念是什么呢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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