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理赔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争议,此时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调解是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可以有效地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维护各方利益关系。调解可以由保险公司、保险协会、保险公估机构、仲裁委员会等机构进行。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五条 保险合同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请求有关的保险协会、仲裁委员会、公证机构、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诉前调解是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和解方式。调解可以做出书面协议。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二条 当事人已经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仲裁机构不得受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七条 调解是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矛盾纠纷的一种方式。 综上所述,理赔过程中出现纠纷,可以要求调解来解决。调解不仅可以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还可以更好地维护各方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