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若劳动合同中缺少部分条款,这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但是,若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不具备法定必备条款的,这实际上损害了劳动者的知情权,当对劳动者造成实际损害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