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方不同意可以吗? |
释义 | 对于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其中一方能够证明其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其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就可以判决其离婚。 一、老公不愿意和我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二、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对于离婚需要的材料是分诉讼离婚和登记离婚两种的,其离婚方式不同,所需要的材料也是不相同的。对于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的情形,其双方当事人应该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结婚证、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对于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起诉离婚需要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自己身份以及婚姻关系存在的相关证件,以及起诉状和证明夫妻关系感情破裂的相关依据等相关材料。 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对于离婚需要准备的证件材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的:1、对于协议离婚的情形,其夫妻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准予离婚且发放离婚证。2、对于诉讼离婚,其当事人带离婚起诉状到其管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其当事人要携带其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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