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后工友不肯作证可以提供在场人员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申报材料有: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目击事故的两个证人出具的有关事故证言,以及两个证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一、工地工伤事故的认定方法有什么 工地工伤事故的认定方法有: 1、按要求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3、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相关病历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及病历,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6、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明; 7、关于工伤的证人证言; 8、非申请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二、右手拇指末节指骨骨折工伤鉴定 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