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装修质量不满意,可以拒绝收房。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购房者就不能以装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等理由拒绝收房,但可以要求开发商予以维修并赔偿损失。 可以拒绝收房的法定情形有: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