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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我在工作中遭受了两个工伤,工资条上应该如何体现?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工伤保险制度,并且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中明确约定。因此,如果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两个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所约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一)未建立劳动者工伤保险制度,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二)拒绝按照规定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身体检查,不提供被检查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相关材料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必要时可以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处以罚款:(...) (三)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等合法权益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或者未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报告工伤事故的,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应当及时履行。”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并在工资条上明确体现工伤保险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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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9:3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