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有什么构成?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客观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救助要求或接到他人举报而不救助,造成严重后果的; 2、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负责救助被拐卖、绑架妇女和儿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主观上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本罪,知道是被拐卖绑架的女性,孩子需要在没有救援的情况下进行救援; 4、侵权对象是国家关于保护妇女儿童、禁止买卖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和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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