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无效与可撤销的情形有: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二)婚姻可撤销的情形,受胁迫结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没有如实告知等。 一、妹妹冒用姐姐身份登记结婚效力如何 妹妹冒用姐姐身份登记结婚的效力:对妹妹不是一定无效,对姐姐一定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而以前述以外的情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案件无效的法院怎么判? 无效离婚案件当事人之间确有无效婚姻的情形的,判决婚姻无效;如果没有法定情形的,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三、究竟怎么才能算近亲结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男女结婚的属于近亲结婚。根据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