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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贪污罪既遂的认定是怎样的?
释义
    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
    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
    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数额实际上已达到5千元;二是贪污数额虽然实际上尚未达到5千元,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较重的事实。
    对于符合上述两方面的贪污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既遂。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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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2: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