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情况包括: 1、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 3、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4、用人单位未保障女职为的权益; 5、用人单位违法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等等。 法律客观: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